1、活性炭吸附法:将有机废气由排气风机送入吸附床,在吸附床被活性炭吸附剂吸附而使气体得到净化,净化后的气体排向大气即完成净化过程。
2、曝气式活性污泥脱臭法:将臭气分散到含活性污泥的混和液中,通过微生物降解臭气物质。适用于多种臭气处理场合。此法去除率可达95%,但受曝气强度限制,应用有一定局限。 三相多介质催化氧化工艺:在特制填料层中,臭气与液相复配氧化剂接触,在催化剂作用下分解臭气中的污染因子。
3、第水吸收法,利用臭气中某些物质易溶于水的特性,使臭气成分直接与水接触,从而溶解于水达到脱臭目的。适用范围:水溶性、有组织排放源的恶臭气体。优点:工艺简单,管理方便,设备运转费用低产生二次污染,需对洗涤液进行处理。缺点:净化效率低,应与其他技术联合使用,对硫醇,脂肪酸等处理效果差。
4、物理吸附技术:例如,利用活性炭吸附,这种方法适用于处理负荷较小、浓度较低的废气。通过吸附废气中的污染物颗粒,达到净化废气的目的。 化学反应技术:催化氧化技术在此领域发挥着重要作用。它能够将有机废气中的有害物质转化为无害物质,适用于处理这类废气。
1、有机废气处理的有效方法包括冷凝回收、直接燃烧、催化燃烧、吸收法、以及热力燃烧等。 冷凝回收法:该方法通过将有机废气引入冷凝器,利用吸附、吸收、解板、分离等过程,从中回收有价值的有机物质。 直接燃烧法:这种方法涉及使用燃气或燃油等辅助燃料来燃烧有机废气。
2、针对有机废气的处理,目前有多种技术方法可供选择: 热破坏法:这是一种广泛应用于处理低浓度有机废气的方法。通过直接燃烧或催化燃烧,有机物在高温下被分解。 液体吸收法:利用液体吸收剂与有机废气之间的相似相溶性,将有机废气中的污染物捕集并回收。
3、有机废气治理方式 冷凝回收法:把有机废气直接导入冷凝器经吸附、吸收、解板、分离,可回收有价值的有机物,该法适用于有机废气浓度高、温度低、风量小的工况,需要附属冷冻设备,主要应用于制药、化工行业,印刷企业较少采用。
4、有机废气处理方法有冷凝回收法、直接燃烧法、催化燃烧法、吸收法、热力燃烧法等。冷凝回收法:把有机废气直接导入冷凝器,经吸附、吸收、解板、分离,可回收有价值的有机物。直接燃烧法:利用燃气或燃油等辅助燃料燃烧,将混合气体加热,使有害物质在高温作用下分解为无害物质。
挥发性有机物(VOCs)是一类在常温常压下具有较高蒸气压、沸点较低的有机化合物。它们会对环境和人体健康产生潜在影响。 《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》(GB 37822-2019)自2019年7月1日起生效,对新建和现有企业设定了不同的实施时间点。
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(GB 37822—2019)为贯彻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》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》,防治环境污染,改善环境质量,加强对 VOCs 无组织排放的控制和管理,制定本标准。
苯系物中二甲苯的排放速率不得超过GB16297规定的二甲苯的最高允许排放速率限值:15m,30m,60m高排气筒,分别不得超过0kg/h,9kg/h,27kg/h,其余高度排气筒的二甲苯排放速率限值,以内插法计算,内插法计算式见本标准附录D。
无组织废气国家排放标准的制定是为了贯彻执行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》与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》,旨在防止环境污染,提升环境质量,加强对挥发性有机物(VOCs)无组织排放的控制与管理。
目前,我国尚未制定专门的VOCs废气排放标准法规,而是遵循《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》(GB37822-2019)、《涂料、油墨及胶粘剂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》(GB37824-2019)和《制药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》(GB37823-2019)三项强制性国标。
吸附法广泛应用于废气处理,尤其适用于低浓度、大风量的有机废气,如挥发性有机化合物(VOCs)的去除。这种技术能够有效净化废气,降低污染物排放,操作灵活,适用于多种工业领域。在化工行业中,吸附法用于去除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气,如溶剂挥发、反应副产物等。
吸附法广泛应用于多种领域。在水处理方面,它能有效去除水中的微量污染物,如脱色、除臭、去重金属、溶解性有机物和放射性元素等。在气体净化方面,吸附法能高效分离回收有机和无机气体。此外,吸附法还能作为离子交换、膜分离等方法的预处理步骤,或者在二级处理后进行深度处理,以确保回用水质量。
吸附法适合含有很多颜色、气味过重的水质,常用的吸附法有活性炭吸附,活性炭具有良好的吸附效果,活性炭过滤器就是典型的预处理工艺,可以吸附原水中的颜色和气味。活性炭是用木材、煤、果壳等含碳物质在高温缺氧条件下活化制成,它具有巨大的比表面积(500-1700m 2/g)。